2030 將有 3.4 兆美元投資於綠色能源 ; 歐盟目標減少 55% 溫室氣體

根據 Frost & Sullivan 估計,未來十年將有 3.4 萬億美元投資於可再生能源,其中包括 2.72 萬億美元用於風能和太陽能。到 2030 年,54.1% 的裝機容量將是可再生能源(包括水電),37.9% 將是太陽能和風能的組合。

Frost & Sullivan 最近的分析“2019-2030 年全球電力市場脫碳帶來的增長機會”表示,2020 年代對電力行業的所有參與者來說都至關重要,因為向可再生能源的過渡預計將增加,而煤炭則需要大多數發達市場的低迷。六個主要地區——北美、拉丁美洲、歐洲、中東、中國和印度——的幾個國家採取的成本下降和可再生能源友好型政策是預計太陽能光伏 (PV) 和風能裝機容量增加的主要原因飆升這十年。

報告指出,去中心化、脫碳和數字化是全球能源轉型的三大關鍵支柱。十年間,電力部門將見證權力下放的強勁增長,全球年度投資將從 2019 年的 531.4 億美元增加到 2030 年的 925.4 億美元。隨著數字技術採用率的提高,電力系統內進一步脫碳的壓力將繼續增加在現有和未來的工廠中,以提高運營績效。

Frost & Sullivan 的研究表明,傳統發電廠運營商將需要極端的物理和數字靈活性,以與替代能源競爭並在長期內保持盈利。在這方面,數位化解決方案將使傳統火力發電廠能夠提高運營效率和資產利用率,以滿足智能電網當前和未來的需求。報告指出,市場參與者的增長機會將因地區而異。例如:

  • 北美: 高昂的能源成本推動能源服務和績效承包市場的強勁增長,其規模將在十年內翻一番以上,到 2030 年價值 191.4 億美元。
  • 拉丁美洲: 預計到 2030 年,人口和 GDP 增長以及電氣化和工業化程度的提高將推動電力需求每年增長 3.15%。
  • 歐洲: 到2030年,預計每年將有129.1億美元投資於電池儲能。到 2030 年,總裝機容量預計將從 2019 年的 2.91 吉瓦增加到 70.02 吉瓦。
  • 印度: 未來十年,可再生能源將佔印度新增產能的 72.04%。具有競爭力的太陽能光伏和風能項目成本將是未來投資的關鍵。
  • 中國: 儲能的採用將在中國迅速加速。該國占全球電池儲能產能的 62%,並且正在投資以進一步提高產能。這將有利於儲能行業,因為這將使電池價格下降。
  • 中東: 在沙特阿拉伯能源政策轉變的推動下,中東太陽能市場將在 2020 年代迎來活躍度激增。沙特阿拉伯、阿聯酋、卡塔爾和伊朗有望成為太陽能光伏的主要市場。

資料來源:


歐盟 2030 目標減少 55% 溫室氣體

歐盟希望加快可再生能源的使用,以實現到 2030 年將溫室氣體淨排放量減少至少 55% 的目標。

能源部門佔歐盟溫室氣體排放量的 75% 以上。因此,增加可再生能源在不同經濟部門的份額是實現歐盟能源和氣候目標的關鍵基石

  • 到 2030 年將溫室氣體排放量減少至少 55%(與 1990 年相比)
  • 到 2050 年成為氣候中立的大陸

2030年目標

在 2020 年 20% 的目標的基礎上,修訂後的可再生能源指令2018/2001/EU 為歐盟制定了一個新的具有約束力的可再生能源目標,即 2030 年至少達到 32%,並附有到 2023 年可能向上修訂的條款。

為了實現2019 年 12 月歐洲綠色協議中提出的更高的氣候目標,需要對該指令進行進一步修訂。

歐盟委員會於 2021 年 7 月 14 日提出了歐洲新的 2030 年氣候目標,包括修訂可再生能源指令的提案。它力求到 2030 年將當前目標提高到歐盟整體能源結構中至少 40% 的可再生能源。

2022 年 5 月 18 日,歐盟委員會發布了REPowerEU 計劃,其中提出了一系列措施,通過加速清潔能源轉型,在 2030 年之前迅速減少歐盟對俄羅斯化石燃料的依賴。REPowerEU 計劃基於三大支柱:節約能源、生產清潔能源和使歐盟能源供應多樣化。作為在發電、工業、建築和交通領域擴大可再生能源的一部分,委員會提議到 2030 年將指令中的目標提高到 45%。

到 2030 年,這將使可再生能源發電總容量達到 1236 吉瓦,而 2021 年提案設想的到 2030 年為 1067 吉瓦。為了進一步加快可再生能源的部署,委員會還通過了一項建議,以加快可再生能源項目的許可授予程序並促進購電協議。

委員會的提案現在正在提交給歐洲議會和理事會。

2020年目標

憑藉其競爭性、可持續和安全能源的能源 2020 戰略 (COM/2010/0639),歐盟旨在將溫室氣體排放量減少至少 20%,將可再生能源的份額增加到至少 20%,並實現能源到 2020 年節省 20% 或更多。所有歐盟國家還應在其交通部門實現 10% 的可再生能源份額。在他們的國家可再生能源行動計劃中,他們解釋了他們打算如何在 2020 年之前實現這些目標。

從 2001 年到 2018 年,歐盟國家每兩年報告一次他們在實現歐盟 2020 年可再生能源目標方面取得的進展,委員會根據國家報告和其他可用數據製作了一份歐盟範圍內的報告,概述了可再生能源政策的發展在歐盟國家。

根據 歐盟統計局 2022 年 1 月的可再生能源統計數據 ,歐盟超額實現了 2020 年的目標,可再生能源佔最終能源消費總量的 22%。歐盟國家根據《能源聯盟治理條例》於 2022 年 4 月報告的最終數據證實了歐盟統計局的結論,並顯示 2020 年歐盟可再生能源佔最終能源消費總量的比例達到 22.1% ,從而超過了 2009 年可再生能源指令規定的 20% 份額。歐盟和國家層面的詳細評估發表在關於實現 2020 年可再生能源目標的 2022 年報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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